三、 選擇權 到底是甚麼???

選擇權是甚麼

選擇權 買方就是享受倍數利潤的工具!

在上一篇文章聽說交易期貨很危險???中,我們幫大家建立對於期貨市場正確的認識,並破除了一些錯誤的流言,讓大家對於期貨有進一步的了解。在接觸期貨之後,我們常常可以聽到「選擇權」這個名詞。但到底「選擇權」是甚麼?這問題許多市場老手也解釋不清,看教科書又有如「天書」般難懂。有沒有人可以用簡單的白話幫忙翻譯翻譯呢?

本文就是專門來解決這個問題的。我們將透過最簡單、貼近生活的舉例,讓你無痛認識選擇權~

>>讀完本文可以讓你知道甚麼?

選擇權的原理是甚麼?

選擇權的四個象限是甚麼?

操作選擇權有甚麼風險?

選擇權有甚麼特色?

​選擇權 的原理是甚麼?

選擇權 就是訂金的概念

先讓我們拋開教科書裡令人頭昏眼花的專有名詞,以一個簡單的例子作為敲開這扇複雜難解的大門。

假設你想要買一款一個月後新上市的名牌皮包,向供應商提前付了1,000元的訂金,以確保在上市後可以用20,000元的價格買到,這筆訂金就是「選擇權」

如果一個月之後皮包上市,造成了大熱銷,導致價格上漲來到了30,000元。你還是可以用20,000元的價格購買這個皮包,供應商也必須以約定好的價格和你交易。這時你在市場上拋售皮包,市價30,000元和你購買的成本20,000元的價差就是你的利潤。

但如果皮包上市後銷售不如預期,市場供過於求讓價格下滑僅剩15,000元。對於你來說,與其選擇要求供應商依之前的約定用20,000元賣給你,不如直接在市場上購買來得更划算。你也可以選擇不履約約定,直接在市場上購買。但相對的,你之前預付的訂金就拿不回來,會損失1,000元,而這也是你最大可能的損失。

從供應商的角度來看,當皮包的價格上漲超過了約定的價格,消費者必定會要求履約,當價格上漲越多,供應商虧損也就越多;反之,當價格下跌低於約定的價格,消費者會放棄履約,此時供應商最大的獲利就是沒收消費者的訂金

這邊我們幫大家整理一下,這個例子當中出現的重要的名詞:

  • 標的物:皮包
  • 權利金:訂金1,000元
  • 履約價:約定交易價格20,000元
  • 到期日:一個月後交貨
  • 買方:消費者(預訂皮包)
  • 賣方:供應商(提供皮包)

​在上面的例子,是買方有選擇「要不要買」的權力,我們稱之為「買權」(Call)。但在某些時候,我們也須要有選擇「要不要賣」的權力,稱之為「賣權」(Put),例如在前面文章中提到的農夫與工廠的關係

當農夫害怕收穫時價格不好,導致血本無歸,除了可以和工廠簽訂「期貨」契約確定到期一定要交易,也可以透過買進一個「賣權」,選擇收穫時要不要用約定的價格賣出農作物

例如,農夫和工廠簽訂一個契約,提前支付了1,000美元的訂金給工廠,約定到期時,農夫可以決定是否要用每英斗600美元的價格,賣出1,000英斗的小麥。到期時,如果市場上的小麥價格下跌,低於每英斗600美元,農夫就可以要求工廠履約,用600美元的價格向農夫購買1,000英斗的小麥;反之,如果到期時市場小麥價格高於每英斗600美元,農夫就可以選擇不履約,直接在市場上賣掉小麥,農夫只損失1,000美元訂金。

在上一個例子中,當皮包價格上漲超過約定價格,消費者會選擇履約,用約定的價格便宜的買進皮包;反之當皮包價格下跌,則會選擇放棄履約,直接在市場上買進,這就是「買權」(Call)。但在本例中,當小麥價格上漲時,農夫反而會選擇放棄履約,因為在市場上賣出的價格更好;反之,當小麥價格下跌,農夫才會選擇履約,用高於市場的價格賣出,這就是「賣權」(Put)

不論是買權或是賣權,都只有「買方」才有選擇的權力,「賣方」只能被動地接受買方的決定。

​常聽說選擇權 有四個象限?

選擇權 因為買方和賣方權力義務不對等,所以形成了四個基本的交易策略

在前面提到消費者(買方)可以在到期時選擇要不要要求供應商(賣方)履約,此時,買方有選擇「要」與「不要」的權力,故被稱為「選擇權」。同時,賣方只能被動的接受買方的要求「履約」或「不履約」,所以形成一個很特別的權力義務「不對等關係」。

又在選擇權中,當狀況不利於買方時,買方可以選擇不履約,但賣方卻沒有選擇拒絕的權利,所以我們常會聽到「買方風險有限,獲利無限」、「賣方獲利有限,風險無限」這樣的說法。如果我們把買/賣雙方,對於買/賣權兩種商品排列組合,就可以獲得選擇權最基本的四種交易策略,也即一般常聽到的「選擇權的四個象限」。

許多剛剛接觸選擇權的初學者,對於買方/賣方/買權/賣權,往往搞得昏頭轉向像繞口令似的。其實,你可以把「買權」和「賣權」看成兩個不同的商品,一個會隨著標的價格上漲而上漲(買權),另一個會隨著標的價格下跌而上漲(賣權),這樣會比較容易理解。

另外,因為中文上的字較為類似,所以比較容易混亂,但如果以英文來看的話,會比較容易分得清楚。例如買進買權就是「Buy Call」,賣出買權就是「Sell Call」,買進賣權就是「Buy Put」,賣出賣權就是「Sell Put」,以英文觀察就比較不會出現混淆的狀況。

操作選擇權 有甚麼風險?

流動性風險 / 賣方虧損無限

選擇權和期貨不同的是,期貨每個月份僅有一個合約,價格也只有一個,近月合約通常具有不錯的流動性,所以大多數狀況下都可以在合理的價格成交,不太需要擔心有流動性風險。

但選擇權每個月份有很多個履約價,買權和賣權又可視為不同的商品,所以一個月份可能會有數十個合約,成交量較為分散。在比較深價內/外的合約,成交量與委託買/賣的掛單量常常會偏低。這個時候只要有較大的委託單掛入,就比較容易會成交到明顯偏高或是偏低的價格,也就是俗稱的「滑價」。這樣的現象往往會讓投資人產生預期之外的虧損,所以在交易冷門合約時須特別留意。

選擇權的賣方因為有按買方的要求履約的義務,所以理論上有無限的風險,所以在當賣方時須留意當行情不如預期,虧損可能不斷的擴大。同時,選擇權賣方的保證金是浮動的,當行情不如預期時,保證金會持續上升,若是保證金準備不足也容易出現,很容易會形成「追繳」甚至「斷頭」的狀況。

選擇權 有甚麼特色?

以小博大 / 看錯方向照樣獲利

選擇權具有許多的特性,和傳統的金融商品有著很大的差異,這邊舉兩個較常被人提及的特色說明。

選擇權的買方僅需支付很小一部分的權利金,就擁有參與行情的機會,當行情出現大幅波動,可能會有數十倍獲利的機會。再加上它的風險有限,最大損失就是投入的權利金,只要控制好每次投入的資金比例,就可以有類似於彩券的「以小搏大」的特性,所以常常被冠以「樂透」的暱稱。但本文還是要提醒投資人,既然稱之為彩券,那就表示出現大獲利的機率甚低,在實際交易時,仍需留意資金控管,避免流於「賭博」否則就失去選擇權的原意了。

選擇權的賣方雖然號稱「獲利有限,風險無限」,但仍有許多人願意承作賣方,就是因為它具有看錯方向仍有機會獲利的特性。假設作賣出買權(Sell Call)在價外的履約價,如果隨後行情仍持續上漲,但只要漲幅較小,到結算時仍未超過你選擇的履約價,你仍可以收取全部的權利金,形成看錯方向(賣出買權為看不漲)但仍可獲利的有趣現象。

選擇權 快速結論

選擇權是一項很特別的金融商品,透過他的買/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特性,可以衍生出很多的交易策略。而買方的「風險有限,獲利無限」更是吸引很多小資族交易這項商品,使交易顯得十分活絡。

但實務上選擇權的損益應該怎麼計算呢?常常聽到「價內」、「價外」的術語又代表甚麼意思呢?為什麼選擇權賣方的「保證金會浮動」

下一篇文章會再進一步說明選擇權交易實務上的一些「枚角」,幫助大家更加的認識這項商品。

延伸閱讀:選擇權交易二三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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